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索**与被告夏**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索**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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