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季**与被告姚**、黄**、中国人民财**京市分公司及中国太**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季**于2015年7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黄**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季**的撤诉申请,是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季**撤回对黄**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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