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高三磊诉被告安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安徽分公司、蚌埠市**有限公司、李*、中国人寿财**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高三磊诉被告安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安徽分公司、蚌埠市**有限公司、李*、中国人寿财**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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