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邓**与宋**、中国平**有限公司怀远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

审理经过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邓*坦诉被告宋**、中国平**有限公司怀远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邓*坦于2015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邓**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邓**撤诉。

案件受理费83元,由原告邓**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