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李*与被执行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莱**民法院于2014年8月5日作出的(2014)西*初字第665号民事判决书审结,确定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59474.73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7月8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一份证明被执行人已将案款全部付清。至此,(2015)西执字第697号执行案件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莱西市人民法院(2015)西执字第697号执行案件所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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