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2014)辰民一初字第357号郑**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郑*与被告辰*县长田湾乡豹子坑耐火粘土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郑*于2014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郑*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郑*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7590元,依法减半收取3795元,由原告郑*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