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诉被告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邹**下落不明,该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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