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窦**、尹**与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窦**、尹**诉被告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窦**、尹**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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