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原告叶*红诉被告谭维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叶*红提出被告还清借款,于2014年10月31日向本院提起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叶*红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叶**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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