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陈**与覃**、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鱼民初(一)字第87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黄**、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覃**未全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被执行人黄**、覃**持有中国护照,申请执行人陈**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不准被执行人黄**、覃**出境。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陈**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一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限制被执行人黄**、覃**出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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