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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与莫**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卢**、莫*保诉被告黄**、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3年6月5日立案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卢**、莫*保于2013年1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可以准许。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卢**、莫德保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300元(原告已预交),退还原告11300元。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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