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赵**与罗**、桂林盛**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赵**与罗**、桂林盛**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罗**已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4年2月26日作出的(2013)星民初字第1237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