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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与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诉被告蒋*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蒋*国已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蒋**于2015年8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蒋**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当事人撤诉减半收取即25元,由原告蒋**自愿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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