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高某某诉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高某某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下落不明。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3150.00元,减半收取1575元,由原告高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