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某某与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王某某与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某某提出撤诉,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