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卓**与周**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卓**诉被告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卓**于2015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卓**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卓**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71元,由原告卓**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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