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马**与王**、王**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与被告王**、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马**于2015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王**、王**的诉讼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原告马**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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