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宁夏宁**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与被告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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