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二审被上诉人北京侨**务有限公司与二审上诉人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19日作出(2013)一中民终字第08658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本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北京**人民法院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原告李**,女,I960年6月4生,汉族,北京市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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