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姜**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与被执行人**有限公司、烟台开发**限责任公司、烟台**公司、烟台创**限公司、邱*借款纠纷一案,于2013年12月15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烟台开发**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0-109号,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字第300350号的房产。因上述房产中的第八层楼房,已被烟台**民法院变卖给了烟台**限公司。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烟**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0-109号,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字第××号的房产中第八层楼房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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