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湖南财**任公司诉长沙市金凯**纸业有限公司李**曾振宇典当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典当纠纷一案,于2014年8月19日经本院审结,该案(2014)天民初字第6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乐被执行人李武名下的号牌为湘AU6108丰田牌轿车,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本院解除对被执行人上述车辆的查封冻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李*名下的田车的冻结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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