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刘*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张×诉被告刘*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刘*于2014年7月因病去世。依照《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一百五十元,由原告张*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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