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袁**与被执行人河南**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西**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4日作出(2014)西民商初字第32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于2014年12月3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后,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河南**有限公司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正在侦查期间,该公司财产状况无法确定,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4)西民商初字第329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
待本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消失后,再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