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郭**与驻马**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郭**诉被告驻**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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