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柘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很那万瑞**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柘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河南**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商丘**民法院(2015)商民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在商丘市柘城县,为便于本案的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柘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本院(2015)商民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由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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