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诉被告吴**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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