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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与中国人民财产**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韩*诉被告中国人**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中,原告韩*于2016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韩*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韩*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75元,由原告韩*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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