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韩*与中国人民财产**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韩*诉被告中国人**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中,原告韩*于2016年3月4日向本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韩*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780元,减半收取390元,由原告韩*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