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驻马店**有限公司与驻马店**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驻马**人民法院执行的驻马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驻马店**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驻马店**有限公司申请对该案提及执行,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2条第2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驻马**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驿民初字第2205号民事调解书由本院执行。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本院,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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