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诉人张**、陈**与被上诉人付*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4日受理后,于2015年10月30日作出(2015)商梁民初字第03590号民事判决。张**、陈**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张**、陈**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张**、陈**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张**、陈**撤回上诉。
二审诉讼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上诉人张**、陈**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