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再审申请**灾中心因与被申请人张**、杜**、杜**、杜**、郑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灾中心因与被申请人张**、杜**、杜**、杜**、郑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3)郑**终字第2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河**灾中心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不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