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任*与被告薛*、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任*与被告薛*、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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