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河南建**有限公司与姚**劳动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建**有限公司诉被告姚**劳动纠纷一案,定于2015年8月24日15点00分开庭,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河南**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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