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满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满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为由,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满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满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