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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与被告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于2015年11月2日提出撤回对被告王*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黄*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王*起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撤回对被告王*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193元,由原告黄*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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