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顾**与被告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顾**于2015年7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顾**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顾**负担(原告已预交150元)。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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