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崔**与被执行人吴成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4)冷民二初字第838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予履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扣划(或冻结)被执行人吴成望银行存款(或其他收入)1135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吴某某与彭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莫**与被告张*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中华联合**司炎陵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因与吴**、曾贵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颜**与姜*、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与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曾**与被告黄**、付**、第三人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谢*新与谢*企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吴**与谢*企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朱**与谢*企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谢*企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