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刘**申请执行一案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刘**与蒋*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蒋*现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现羁押于湖南省益阳市第一看守所,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12)益*执字第21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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