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卓*与中国移动**司黄南分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卓玛诉被告中国移**司黄南分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卓玛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诉讼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卓*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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