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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与周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周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某某于2016年2月14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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