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邓*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周**、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作出(2014)贡井民保字第152号、第155-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于2014年11月6日、11月10日分别查封的被执行人周**、龚**共有的位于自贡市自**苑社区居委会远达•尚东国际2号车库负1层43号车位(产权证号:2011060900853,建筑面积36.45平方米)。现本院已依法处置上述车位,应当解除其查封。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本院(2014)贡井民保字第152号、第155-1号民事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周**、龚**共有的位于自贡市自**苑社区居委会远达•尚东国际2号车库负1层43号车位(产权证号:2011060900853,建筑面积36.45平方米)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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