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四川凯**限公司与被告孔**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四川凯**限公司与被告孔**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