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深圳市房**司成都分公司与德阳**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11月6日作出了(2015)旌民保字第601号财产保全裁定,现因原告申请撤回保全申请,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告德**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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