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四川创**限公司与吕*、四川龙**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四川创**限公司与被告吕*、四川龙**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四川创**限公司未按法律规定期限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四川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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