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邓有利诉被告李**、金**合伙纠纷一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原告邓有利诉被告李**、金**合伙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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