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关**与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关**与被告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12日立案受理。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院认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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