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康师傅方**有限公司与常州地**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地**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常州地**有限公司。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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