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庞**与中国人民财**格里拉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昆明普**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昆明普**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西法民初字第111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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