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人林**与被执行人李**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林**以被执行人李**应给合同款人民币248016元为由,向红河**民法院申请执行,于2010年8月4日红河**民法院指定我院执行,申请标的为248016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8000元人民币后,尚欠部分240016元对被执行人李**的工资进行了强制扣划。现执行款240016元已全部到位并兑现给申请执行人。现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云南**民法院(2007)云高民二终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红河哈尼**人民法院(2007)红中民二初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