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止或终结执行其他法律文书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林**与被执行人李**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林**以被执行人李**应给合同款人民币248016元为由,向红河**民法院申请执行,于2010年8月4日红河**民法院指定我院执行,申请标的为248016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8000元人民币后,尚欠部分240016元对被执行人李**的工资进行了强制扣划。现执行款240016元已全部到位并兑现给申请执行人。现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云南**民法院(2007)云高民二终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红河哈尼**人民法院(2007)红中民二初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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