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梧州新**责任公司与梧州市**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的原告梧**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梧**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依法应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相关文章